鲁法案例【2022】352老人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给三个子女中的此中一人继承老人去世后三个子女为了遗产争吵不休毕竟应该以遗嘱为先还是要以法定继承为先?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01 根本案情被继承人甲
鲁法案例【2022】352 老人去世前立下遗嘱 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 给三个子女中的此中一人继承 老人去世后 三个子女为了遗产争吵不休 毕竟应该以遗嘱为先 还是要以法定继承为先? 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01 根本案情 被继承人甲乙共育有子女三人,大强,小强,小花(女)。甲乙所住房屋后遇拆迁,与村委会签署安置协议,按照协议可得180㎡的新楼房,该新楼房为甲乙共同享有。被继承人乙先于甲去世,2019年甲立下公证遗嘱,自愿将补偿协议中属于其享有90㎡的补偿楼房财产权利与义务由小花继承,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甲去世,大强,小强,小花三人就新楼房继承事项协商无果,小花诉至法院,哀求依法判令该180㎡房产的三分之二由其继承。 (图文无关,图片泉源于网络侵删) 02 法院判决 本案中甲设立遗嘱并且加以公证,该遗嘱合法有效,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遗嘱继承在前,法定继承在后。本案中甲在遗嘱中已经明确新楼房1/2的份额归小花全部,余下1/2的份额未有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举行分配。甲乙共有继承人三人,即子女大强、小强、小花,三人为同一次序继承人,对剩余1/2份额应当中分,即每人对该剩余1/2各享有1/6的继承份额。综合盘算,小花对涉案楼房享有2/3的继承份额,大强、小强对涉案楼房各享有1/6的继承份额。 (文中均为化名) 03 法官说法 赵雪静 济南市莱芜区法院城西法庭一级法官 1.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具有下列特点: 一是优先性,即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是有限性,即按照《民法典》第1133条第2款的规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之间举行分配; 三是要式性,即遗嘱继承必须采取《民法典》规定的严格的情势始见效力。 2.同一次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样平常应当均等。 相干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同一次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样平常应当均等。 转自:济南市莱芜区法院 泉源: 山东高法 |
2022-08-02
20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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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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